一、指导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工作
1.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统一部署,开展复试工作。
2.经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硕士点学科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分配本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细则,指导各硕士学科点的复试工作, 负责与命题人员、面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及保密承诺书。
3.各学科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学科点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导师、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成员5-7人,具体负责学科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的具体实施。
4.外语外贸学院成立外语口语听力复试工作组。外语外贸学院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研究生外语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8-12名教师组成,负责各学院的外语口语听力的测试工作,做好复试教师的遴选及培训,制定口语听力的评分标准,确保评判标准一致。
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复试资格审查、复试的考务安排与组织工作。
三、复试时间
3月29日至3月31日
四、专业招生计划
工程管理硕士(MEM)计划招收非全日制9人
五、复试资格
1.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我校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国家A线,复试资格分数线要求总分不低于170分,管理类联考单科不低于84分,英语成绩不低于42分。
2.工程管理硕士(MEM)“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15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无缺考)统考成绩达到155分以上考生具备复试资格。
3.工程管理硕士(MEM)一志愿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调剂考生需初试的考试科目相同(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为国家A线),原则实行差额录取。
六、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审验考生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准考证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3)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近期免冠蓝底标准照片3张,贴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表上(报到时领取)。
2.体检
由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自费70元。
3.笔试和面试
(一)面试
(1)英语听说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在商务交往过程中用英语交流沟通的基本能力,考生1人一组,每人10分钟左右。
(2)专业综合面试
①共分二组进行;采用多对一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专业实际问题能力、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专业知识考查范围是专业核心课程的相关内容,每人6-8分钟;
②每位考生先做自我介绍(2分钟),再抽取题签,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
(二)笔试(时间为3小时)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30分),考试内容为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十九大报告、2019两会报告等;主要考察考生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笔试(120分),参考书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年版。
4.复试纪律
考生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不得迟到,保持考场内肃静,关闭手机。闭卷考试时桌上和抽屉内不得有任何纸条与书本。
5.总成绩的计算与录取要求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总成绩计算(满分300分),复试成绩=综合笔试成绩(满分120)+政治理论笔试(满分30分)+英语听说面试成绩(满分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20)
(3)复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已构成考试作弊者,复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4)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排名。
(5)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英语听力和表达成绩低于16分者不予录取。
(7)复试总成绩低于160分者不予录取。
(8)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拟录取。
七、复试时间及工作流程详见后续QQ群通知,QQ群号:836148451。
八、复试地点与联系方式
江西省客家大道156号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研究生院四楼
联系电话:0797-8312892
九、回避、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笔试、面试和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试命题、阅卷、面试及考务组织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3.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复试及录取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学校组织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复试全过程必须录音录像。
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学院应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
5.招生试卷、评分表、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均保留1年备查。
十、监督电话
监 察 室:0797-8312457,E_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_mail:283805292@